太阳集团官网
院长信箱 书记信箱 English

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 太阳集团tyc5997 -> 正文

太阳集团tyc5997优秀毕业研究生评选实施细则

作者:来源:太阳集团tyc5997 阅读次数:日期:2022-05-15

    为进一步做好优秀毕业研究生的评选工作,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统筹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管理工作的通知》(教研厅〔2016〕2号)、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共青团北京市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做好北京市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的意见》(京教学〔2012〕1号)及《中央财经大学优秀毕业研究生评选办法》等文件的精神,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优秀毕业研究生评选工作小组组成

我院成立以主管院领导为组长的优秀毕业研究生评选工作小组。

二、评选范围及名额

(一)评选范围

具有我校正式学籍并取得毕业资格的应届毕业研究生。

(二)评选名额

优秀毕业研究生包括北京市级和校级两类。我院根据每年学校划拨名额,结合我院实际情况进行硕士、博士层次的分配。

三、评选的基本条件

(一)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遵守国家和学校各项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身心健康,热爱集体,团结同学,积极参加各类社会实践活动、志愿活动或文体活动。

(二)按时完成研究生培养方案;通过学位论文答辩;成绩优良,研究生必修课平均成绩不得低于80分且选修课成绩全部合格,必修课和选修课均未补考;具有较强的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在校期间为学校、为社会做出突出贡献的毕业生,热心学院公共事务的毕业生,可优先推荐。

(三)树立正确的就业观。对响应国家号召献身国防事业,自愿到西部、到艰苦边远地区和基层就业、创业的毕业生,可优先推荐。

(四)北京市优秀毕业研究生除满足上述1-3条外,在校期间需至少获得一次校级及以上奖励或荣誉称号。

四、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参评优秀毕业研究生

(一)在校期间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校纪校规的;

(二)在校期间有学术不端行为或参评材料有弄虚作假的;

五、评选程序安排

(一)学院接收报名材料

申请人请在规定的时间之内将纸质版材料提交至太阳集团tyc5997研究生工作办公室

(二)学院评选、推荐

工作组严格审核学生申请材料并组织初步评选。

(三)学院公示初步评选结果

初步评审结果在本学院内公示3天。

(四)报送评审结果

学院根据公示结果报送材料至研究生院研究生管理办公室。

六、本评审细则由太阳集团tyc5997优秀毕业研究生评选工作小组负责解释。

太阳集团tyc5997

2022年5月15日

上一条:太阳集团tyc59972022届优秀毕业研究生拟获奖名单公示
下一条:大创 | 2021-2022学年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项目结项验收结果公示

版权所有:太阳集团tyc5997(中国)官方网站欢迎您 学院南路校区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南路39号 邮编:100081 沙河校区地址:北京市昌平区沙河高教园区 邮编:1022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