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阳集团官网
院长信箱 书记信箱 English

社会服务

教育培训

当前位置: 太阳集团tyc5997 -> 社会服务 -> 教育培训 -> 正文

太阳集团tyc59972016年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论文开题答辩通知

作者:来源:太阳集团tyc5997 阅读次数:日期:2016-09-14

各位同学:

恭喜大家进入申硕论文答辩阶段!从即日起至11月中旬,大家都要忙于申硕论文答辩的相关工作,在此过程中,我会和大家一起,相互配合,做好此项工作,争取所有同学都顺利拿到硕士学位。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开题答辩

1、时间

2016925日(周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2、地点

北京市海淀区学院南路校区主教学楼13层太阳集团tyc5997办公室(具体分组答辩名单及答辩地点将在开题答辩前一周公布

3、形式

答辩共分5个小组,每个小组3位导师。开题答辩采取口头汇报的形式进行,导师当场进行点评。

4、材料准备

请参加答辩的同学至少准备4份纸质版开题报告,3份答辩时交给本组导师。

5、其他事项

请大家当天830前到达答辩现场,并在1305办公室处签到。未参加开题答辩者,视为自动放弃本年度的申硕机会,责任自负。

开题答辩前,请大家务必将开题报告请本人导师审阅。开题答辩后,请大家按照开题小组导师的建议认真修改,并于930日之前将开题报告(1份,纸质版,需要本人和导师亲笔签名)交给我。

二、论文撰写

开题后,请大家抓紧时间撰写论文。论文答辩时间点如下:

论文定稿提交:20161030日前

论文查重:20161031-111

查重修改:2016112-4日(查重率高于30%,不得参加今年的论文答辩;查重率15%-30%,返回修改;查重率低于15%,查重通过,此步骤省略,具体要求见《中央财经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不端行为检测办法》)

论文印刷:2016115-6

论文匿名评审:2016117-15

论文答辩:20161120日前

三、论文指导答辩费

按照研究生院《关于做好2016年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工作的通知》(http://gs.cufe.edu.cn/news.asp?id=2211)的要求,经学院讨论,本年度我院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的,需缴纳申请硕士学位学费8000/人,请大家按要求及时缴纳(具体缴费的流程和缴费时间,请关注后续通知)。

四、其他

1、请各位同等学历人员认真细致阅读本通知,并在确保您已充分知晓并完全理解和同意本通知所有内容并自愿遵守本校相关规定之后,再继续向本院提交申硕申请表和相关申硕材料。如您有任何疑义,可联系本学院咨询。如您不同意本校和本学院关于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的管理规定和要求,请您勿继续向本校和本院提交申硕申请表或相关材料。如您继续向本院提交申硕申请表或相关申硕材料,则视为您已充分知晓并完全理解和同意本通知所有内容并自愿遵守本校相关规定。

2、在论文撰写和答辩过程中,需要准备诸多材料,我会及时将要求发到QQ群文件共享,请大家最近多关注群消息,并按要求准备。

38项申硕材料(见附件1)请交到1305办公室,找到印有自己姓名的档案袋,已交的材料在相应的方框下划“√”。

4、如因本人未按时按要求完成申硕答辩的相关工作而造成无法参加申硕答辩的,责任自负。

52016年太阳集团tyc5997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论文答辩报名截止时间:2016918日。逾期未提交《太阳集团tyc59972016年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情况统计表》(http:/info/1069/2667.htm)将不再受理,责任自负。

6、同学们在申硕答辩过程中有任何问题,可以电话咨询:010-62289137,联系人:石老师。

 

附件:2016年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材料清单

 

 

太阳集团tyc5997

2016914


附件:

2016年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材料清单

1.     身份证复印件(在复印件下方标注自己的联系方式);

2.     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资格审查表(申硕报名现场确认时,由研究生院盖章后发给本人的表格);

3.     前置学历毕业证复印件;

4.     前置学位证复印件;

5.     资格认定考试成绩单,一式两份QQ群共享文件下载,所有栏目都要填写);

6.     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全国统考成绩查询结果,2门考试成绩学生自己下载

7.     科研成果复印件(含封面、目录和正文。(正式期刊上发表的与本学科相关的且是修读在职研期间的成果,成果排名最多不能超过第二作者

8.照片4张(2寸,照片需与国考报名系统中照片一致,蓝色背景

 

请各位同学将以上材料准备齐全后,于2016925开题答辩当天交到学院办公室(太阳集团tyc5997主教楼131305办公室,联系电话010-62289137)。已经交过的材料不需要再提交。

如科研成果在材料提交前尚未刊出,请同学们务必注明成果具体刊出的时间。按照研究生院的通知,科研成果材料必须在学院论文答辩前(20161115日前)上交,否则不能参加答辩。

《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资格审查表》丢失的同学, 925日到1305办公室登记,我再去研究生院帮大家找原件。

材料收齐后,再由学院统一交到研究生院学位办。经学位办审核通过,方可印刷论文答辩稿,进入论文答辩环节。

 

 

上一条:我院举行在职高级研修班2016级大连班开班典礼
下一条:我院举行在职高级研修班2016级深圳班开班典礼

版权所有:太阳集团tyc5997(中国)官方网站欢迎您 学院南路校区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南路39号 邮编:100081 沙河校区地址:北京市昌平区沙河高教园区 邮编:102206